根据《西安医学院2026年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6年度人才公开招聘总成绩(第一批)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总成绩
总成绩为百分制,由单位考查成绩、学校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算确定,详见附表。
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1.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最终总成绩排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人员。
2.请进入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人员于7月13-15日前自行前往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友谊西路277号)体检科进行相关检测,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按医院公开标准收费,由参加人员自行承担。未按照规定参加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联系人:韩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77381
西安医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