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党发〔2015〕号
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
及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附属医院党委: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我校教师师德素养,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全面、业务精湛、学生满意的教师队伍,根据《西安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考核办法(暂行)》(西医党发〔2014〕5号)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我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5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工作,评选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各院(系、部)、直属附属医院在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编的教师(以教师资格证为准,未带课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考核等次划分及先进名额分配
(一)考核等次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考核总分大于或等于85分为优秀;考核总分小于85分、大于或等于60分为合格;考核总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先进名额分配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个;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从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优秀等次中产生,各院(系、部)和第一、第二附属医院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自行推荐1到2名。
三、考核及评先程序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二)院(系、部)认真组织学生对本年度授课教师及辅导员进行测评(见附件1),测评分占总分的50%。
(三)教师对本年度个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总结。
(四)院(系、部)组织本部门教师对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开展互评。测评分占总分的30%。
(五)院(系、部)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测评,测评分占总分的20%。院(系、部)依据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等次,在此基础上推选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院(系、部)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连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和先进集体一同报送人事处。
(六)我校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可按教学单位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1到2名,附属宝鸡医院和附属汉江医院暂不推选师德先进个人。附属医院所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先报送于临床医学院,由临床医学院统一报学校人事处。
(七)人事处组织召开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联评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八)联评产生的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部门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由人事处审核后报送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
审批。
(九)对照《西安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事项》(西医党发〔2014〕5号)文件,有道德失范者即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年度评优评先,提职晋级和进修访学,不得担任教学任务。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五、材料要求
1.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见附件2)
2.申报师德先进个人材料(见附件1、3)
附件:1.西安医学院2015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2.西安医学院2015年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3.西安医学院2015年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
4.西安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事项
中共西安医学院委员会 西安医学院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1
西安医学院2015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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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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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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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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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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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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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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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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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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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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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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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要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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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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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字左右,不超过1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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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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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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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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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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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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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安医学院2015年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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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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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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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小2寸
正面免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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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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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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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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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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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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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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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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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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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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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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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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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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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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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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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字左右,不超过100字)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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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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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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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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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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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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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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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西安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失范
一票否决事项
1.在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人生价值观方面有严重错误言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违犯党纪国法、校纪校规,危害到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治安处理或党政处分,或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生活作风不良,造成极坏影响。
3.经查实,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利益受到一定损害。
4.拒绝承担有关社会责任和义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岗位职责,拒绝完成院(系)部分配的教学、科研等任务,严重影响正常工作。
5.不安于本职工作,经常在外兼职或者从事其他工作,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完成。
6.对教学工作敷衍了事,学生反响强烈或引起严重教学
事故。
7.监考不严造成严重作弊事实,营私舞弊造成试题失密或私自涂改试卷成绩。
8.课堂上随意散布不正当的言论,发牢骚、泄私愤、严重影响到学生的教育工作,或歧视、不尊重学生人格,嘲讽甚至侮辱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9.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剽窃抄袭他人教学科研成果,或弄虚作假、谎报教学科研成果。
10.经查实,不能廉洁从教,以学生为商业对象牟利,或收受学生礼品,或在考试、评分上有舞弊行为。
http://rsc.xiyi.edu.cn/wcm.files/upload/CMSrsc/201603/20160301103404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