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人才良性流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根据《西安医学院专职辅导员转岗暂行办法》(西医发〔2022〕8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度专职辅导员转岗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岗对象
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岗位名称
专任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
三、转岗条件
申请转岗的辅导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道德修养及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一般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一届,时间从本人转正定职之日起算,且为毕业班辅导员。
(三)能够认真履行各项辅导员工作职责,工作量达标,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任职期间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四)在思想理论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业绩表现突出。
(五)任职期间未出现因个人工作失职或处置不当直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六)申请转入专任教师岗位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取得高校序列讲师(含)以上职称;
4.转入教师岗位所从事的专业须与本人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转岗流程
(一)岗位需求征集
校内相关单位于2022年9月16日17点前向人事处人力资源科提交岗位需求信息(包括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任职条件),经人事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统一在校内发布。(联系人:人力资源科 张淼 (86177532))
(二)个人申请(9月21日-23日)
符合转岗条件人员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发布的岗位需求信息填写《西安医学院专职辅导员转岗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提交至所在单位初审,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由申请人向拟转入单位递交转岗申请。
(三)转入单位考查(9月26日-30日)
转入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考查考核,其中转入专任教师岗的须经教务处、科技处、转入单位学术委员会组成考核小组(不少于7人),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科研能力测评。同意接收的(通过测评),由转入单位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报党委学工部。
(四)主管部门审批(10月8日-14日)
党委学工部根据个人申请、现单位及转入单位意见提出明确意见,并报人事处复核。
(五)人事处复核(10月17日-21日)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工作。
(六)公示
对拟转岗人选进行校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基本信息、拟转换岗位等情况。
(七)学校研究
对于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八)办理手续
人事处办理关系转接手续,申请人在收到正式转岗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到新单位报到。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西安医学院专职辅导员转岗暂行办法》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人事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