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发〔2015〕88号
关于西安医学院博士后出站人员享受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规定的通知
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附属医院:
为了稳定我校人才队伍,吸引博士后出站人员来我校工作,经2015年9月16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来我校工作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具体如下:
1.博士后出站人员指来我校本部工作的博士后正常出站人员,不含在职博士后出站人员。
2.享受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的博士后出站人员须满足我校晋升副教授的科研规定条件。
3.享受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的期限为自博士后出站来我校工作后的三年,若三年之内尚未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学校将不再为其兑现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直至本人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为止。
4.博士后出站人员申请享受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时,需提交博士后正常出站的有关支撑材料和科研成果材料。
5.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西安医学院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