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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8    作者:         点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3年年度教职工体检工作安排,现将本次教师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校本部本年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附件1)。

附属医院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需自行体检(二级以上医院)。

、体检医院安排

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体检时间

2023522(周一)524(周三)早上7:30—10:00。

、体检要求

1.体检表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及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2.体检当天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给医院,由医院统一将结果学校。

3.体检人员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与我校教职工统一体检不一致的项目需由个人自行支付费用。

4.附属医院人员由各附院自行安排体检,附院联络人务必于6月5日前将附院老师体检表及化验单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5.体检人员在体检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6.若在安排时间段内无法参加体检,请QQ私信联系我们。

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郭茗暄

 话:029-86177382



附件1.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人员名单

2.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体检须知


人事处

202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