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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关于协助教职工办理西安市D、E类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1    作者:         点击:

机关各处室、各学院(部,所):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人才服务工作,根据《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附件3),现将我校教职工认定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一)D 类人才:具有高级职级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二)E类人才: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二、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请有意愿申请认定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在部门提交《西安市 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注:因2021年秋冬季西安市疫情影响,2021年秋季提交材料的教职工人才认定工作无法办理,请已提交过材料的教职工按本次通知内容重新提交。原提交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不用重复提交。)

(二)部门审核:所在部门收集并审核本部门人员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2268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4)。

(三)材料报送及现场核验:人事处在西安市 DE 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申报,整理申报材料后报请受理部门来校现场核验教职工身份证原件

(四)单位公示: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将拟申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上报。

三、 材料清单

(一)西安市 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附件1,填写要求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已插入照片)以部门为单位,以“部门+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944950398@qq.com

(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三)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3(注:2021年秋季已提交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的教职工不用重复提交)

(四)按照国内学历学位进行认证的教职工,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打印)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打印)

(五)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注:2021年秋季已提交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的教职工不用重复提交)

(六)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注:2021年秋季已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教职工不用重复提交)

(七)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供与学校签订的最新《西安医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合同已过期暂未续签,需提供《西安医学院岗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在编人员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其他人员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西安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西安市四险参保证明(证明在线打印流程见附件4

(九)银行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收入证明(主要为个人工资流水单等)

(十)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在线打印流程见附件5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郭茗暄

电 话:86177382


附件:

1.西安市 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2.西安市 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3.西安市 DE 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

4.社保证明在线打印流程

5.完税证明在线打印流程



西安医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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