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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西安医学院校级教学人才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所),各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教师教学鼓励,发挥优秀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根据《西安医学院教学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学校现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人才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类型、范围与数量

(一) 评选类型

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和教学新秀。

(二)评选范围

1.在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学工作已满三年的在职在岗教师。

2.在临床教学一线、连续从事临床教学工作已满三年的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同类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校级人才荣誉称号。

(三)评选数量

本年度评选教学名师不超过4人,教学能手不超过20人,教学新秀不超过10人。

二、评选条件

按照《西安医学院教学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四条至第八条执行。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即日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院(部、所)提出本年度参评申请,填写《2021教学人才工程申报人选一览表》(表1),并将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学院(部、所)

2.学院(部、所)初审。各学院(部、所)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材料初审,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将初审结果、《2021年教学人才工程申报人选一览表》和申请人员支撑材料纸质版于2021531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xuman@xiyi.edu.cn),逾期视为放弃

3.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4.人事处复审。20216月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员进行复审,确定本年度参评人员名单,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量化打分,依据打分名次确定获奖名单。

5.人事处对获奖名单及各项得分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 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发文表彰。

四、注意事项

1.年均教学工作量统计时间为201911日至20201231日,申报人根据《西安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办法》文件进行核算。

2.为保证量化的准确性,请参评人员按文件相应要求提供支撑材料。年均教学工作量当量分核算需按照《西安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办法》文件内容逐项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情况需按照《西安医学院教学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逐项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联系人:徐曼  联系电话:029-86177382


1.2021教学人才工程申报人选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