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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导师制培养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4    作者:人事处管理员         点击:


各院(系、部):

我校2016年新入职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已过半,为更好的落实导师制项目的实施、检验培养的效果、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拟于525615日进行201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项目中期检查。本次检查采取各院(系、部)自行组织检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抽查的方式进行。请各院(系、部)认真组织实施,对本院(系、部)2016年入职的青年教师,严格按照《西安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试行)》(西医发〔201594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并针对每一项要求检查的内容,对每一位青年教师做出详细的检查评价。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在中期检查过程中,随机前往各院(系、部)进行抽查。

各院(系、部)最终汇总本部门所有2016年新入职青年教师的中期检查材料,将纸质版、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于615日前交至人事处,中期检查资料由本部门自行妥善保管,请各部门认真对待。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524日   


附:青年教师导师制中期检查内容:

1.教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2.培养目标、培养计划;

3.手写教案一套;

4.不少于一门课程2/3总学时的听课笔记;

5.导师指导下的授课记录和有关指导评价;

6.其他培养期间形成的有关资料,如学习心得、与导师工作交流记录等。

注:上述4-6项内容均记录在《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本》中,请各位教师妥善使用,如记录本已写满,可在人事处或教师发展中心网站下载(导师制资料包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