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地点
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立行楼-实验G楼
二、考试安排
(一)正考时间安排
教育政策与法规 2022年5月8日 08:10—09:40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2022年5月8日 10:00—11:30
高等教育学 2022年5月8日 13:10—14:40
教育心理学 2022年5月8日 15:00—16:30
新时代高校课程思政的理论与实践 2022年5月8日 16:50—17:50
(二)补考时间安排
补考时间为 2022 年5月8日,与2021年全省高校教师资格理论B卷考试同考点分考场进行。
教育政策与法规 2022年5月8日 08:10—09:50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2022年5月8日 10:20—12:00
高等教育学 2022年5月8日 14:00—15:40
教育心理学 2022年5月8日 16:10—17:50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 2022年5月6日-5月7日登陆岗培系统在准考证打印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以标准 A4 纸整面打印)。请仔细核查准考证号、考场名称、座位号及相关个人信息。(考场分布示意图及考生信息表见附件2、3)
(四)疫情防控相关安排
1.考试期间立行楼封闭,考生不得进出,午餐由考务人员送至楼内,全天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2.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现处于封闭式管理,校外车辆无法进入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请参加考试的老师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妥善安排行程。
三、特别提醒
1.考生需在岗培系统通知模块中下载《2021年陕西省高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
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省一码通”,参加考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3.考生五一放假期间,需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不离陕,不出市,非必要不聚集,不去人口密集场所。
4.考生如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市旅居史,或与目前国内已报告病例的公布行程有时空重合的考生,要主动向当地社区或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及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考试当天,考生须从学校东门进入校园(东门保安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测温37.3℃以下方可进入);进入校园后按指定通道在立行楼西门口集合,7:40开始由工作人员检查身份证、准考证与本人是否一致,查验无误后有序进入立行楼一楼考场;考生根据准考证号找到考场,并在考场外有序等待,提前将本场考试的教材原本和所需文具(蓝色或黑色水笔、圆珠笔)、身份证、准考证取出,手机关机放入包内等待入场。监考人员收考生填写完整的《2021年陕西省高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检查考生随身携带物品,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或类似考试资料进入考场。开考后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7.每场考试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
8.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查外,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附件:
1.西安医学院高校教资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2.考场分布示意图(立行楼—实验G楼)
3.西安医学院2021年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考生信息表
4. 2021年陕西省高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西安医学院人事处
2022.4.29
附件1
西安医学院高校教资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1.监考人员代表国家考试机关执行公务,进入试场人员必须尊重监考并自觉遵守本规则。
2.考生在开考前应悉知《教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明确考试纪律。
3.应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号入座,并将上述证件放在课桌左/右上角。
4.不得穿拖鞋、响底鞋进入考场。
5.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考试只允许携带培训教材原本,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或类似考试资料。
6.进入考场后须保持肃静,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考试期间不得上厕所。凡离开考场,不准再次进入。
7.考场不准借用文具。
8.答卷前,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考点、考场、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等信息。
9.考试铃响方准答题,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10.答题须在统一印刷的试卷上规定位置用蓝色或黑色水笔、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用铅笔、红水笔书写的答卷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
11.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
12.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冒名替考或
换卷。
13.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准离场。
14.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5.《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 号)文件规定,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