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学校决定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师德教育学习活动
1.时间安排
2021年5月-8月
2.参加人员
二级学院(部、所)全体教职工
3.活动内容
各学院(部、所)在本学院(部、所)内部可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研修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师德教育学习活动。学习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国家、陕西省和我校印发的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等文件(附件1)。
学习活动要确保全体教师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文件精神,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深刻认识教师职业承担的责任和使命,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确保每位教师能知准则、守底线。
二、 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21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推荐工作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21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推荐工作(附件2、附件3),请各学院(部、所)认真学习文件并根据具体条件要求,组织本学院(部、所)符合条件的团队和教师进行申报,并将材料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放弃。
三、开展校级教学人才工程评选工作
1.时间安排
2021年5月-7月
2.活动内容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教师教学鼓励,发挥优秀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根据《西安医学院教学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学校现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人才工程评选工作(附件4)。请二级学院(部、所)和各附属医院认真学习文件,积极开展评选工作。
四、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活动
1.时间安排
2021年6月
2.参加人员
二级学院(部、所)全体教职工
3.活动内容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9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精神,请各二级学院(部、所)尽快派工作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纸质版文件,并在二级学院(部、所)内部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将通报的精神和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从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深入查找问题,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案促改,警钟长鸣。活动开展后,部门将整改教育情况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纸质版、电子版,签字盖章)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1年9月开学后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
1. 关于开展西安医学院2021年师德教育学习内容安排的通知
2. 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3. 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4. 关于开展2021年西安医学院校级教学人才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西安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