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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省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省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请各部门将相关材料于2021520日上午9点以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一、推荐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21930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且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学士以上学位;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有学士以上学位。

二、推荐名额

院(部、所)原则上最多推荐1名项目人选。

三、推荐程序

1.个人填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自行按照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进行查询,下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2.部门审核。各部门审核所属个人材料,必须确保申报人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部门审核后可上报人事处。为确保推荐人员入选,请各部门务必严格审核,确保拟推荐人选符合《通知》规定的选派条件,并提前获得接受学校导师同意录取意见(接受学校未公开导师联系方式的除外)。

3.学校选拔及上报。学校根据申报人情况进行校内选拔,选拔出1名学校候选人后进行推荐上报。

四、 报送材料

1.各院(部、所)推荐报告1(教研室主任、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3.《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联系人:宋建 电话:86177382


    西安医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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